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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第四届运动会乡镇部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时间:2011/5/25 来源:金典网络 浏览:709次
高邮市第四届运动会乡镇部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高邮市体育局、高邮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三、参加单位: 乡镇部各代表队。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6 月 24 日—26 日 体育馆
五、比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六、参赛方法:
(一)报名人数: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各4 人。
(二)运动员资格:按《高邮市第四届运动会总规程》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采用先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赛制。单打采用单淘汰制。
(三)比赛用球:“红双喜”三星白色球。
八、录取名次: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6名,不足6人(队)按高限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11年6 月13日前将报名单报至高邮市体育局群体科(体育场内,电话(传真):84643352 )
(二)各参赛单位于6 月23 日15:30 前到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报到,16:0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24日上午8:00 准时比赛。
十、其它:
(一)各参赛单位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大会不安排食宿。
(二)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指定。
(三)运动员须携二代身份证报到参赛,无证不得比赛。
(四) 6月 16 日上午10:00在体育局二楼会议室进行抽签。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