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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第四届运动会乡镇部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时间:2011/8/19 来源:金典网络 浏览:645次
一、主办单位: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高邮市体育局、高邮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三、参加单位: 乡镇部各代表队。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9月22 日 体育场
五、比赛项目: 女子组、男子组。
六、参赛方法:
(一)报名人数:各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各1队,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各12人。
(二)运动员资格:按《高邮市第四届运动会总规程》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视报名队数采用单淘汰制或先分组循环,后交叉赛制。
采用分组循环,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2队积分相等,看相互间胜负关系;如3队以上(含3 队)积分相等,以相互间胜负比率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二)每次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时间为1分30秒,第1局、第2局之间不休息,第3局前休息1分钟。。
(三)河距:中心线两边各1.5米。
(四)上场队员10人。
八、录取名次:
(一)比赛各录取前6名,不足6队按高限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11年9 月15日前将报名单报至高邮市体育局群体科(体育场内,电话(传真):84643352 )
(二)各参赛单位于 9 月22 日 9:00 前到体育场报到,9:10 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9:30 准时比赛。
十、其它
(一)各参赛单位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大会不安排食宿。
(二)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指定。
(三)运动员须携二代身份证报到参赛,无证不得比赛。
(四) 9 月 17日上午10:00在体育局二楼会议室进行抽签。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