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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正式启动评(调)残初审工作机制
时间:2011/9/29 来源:金典网络 浏览:574次
为进一步认真做好我市评(调)残材料初审、上报工作,提高效能、阳光操作、规范程序、动态管理,我市于近日和市人民医院进行对接,正式启动评(调)残初审工作机制。初审工作机制对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要求市人民医院建立和完善县级残疾等级医学鉴定小组。我市还对专家小组成员资格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后,我市县级残疾等级医学鉴定小组将负责组织对拟申请评(调)残人员的残疾性质及残情的初审。对初审符合评(调)残条件的人员,在其本人签署《评(调)残承诺书》后,我市才签发《受理通知书》,并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初审表》中签署上报意见,报扬州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初审不符合评(调)残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其材料。原由个人提供的残疾情况与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因绝大部分无参考价值将不再上报。
正式启动评(调)残初审工作机制后,将能有效节约我市评(调)残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初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