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确定20个“礼让”路口
时间:2012/3/2 来源:金典网络 浏览:717次
今起,“礼让斑马线·做文明有礼的扬州人”启动。昨天,市交巡警支队发布了“礼让斑马线”活动方案,市区确定20个路口为首批礼让示范路口。在这些路口,凡公务车、公务员私家车、公共交通车辆均须礼让行人,否则将会被罚款及扣分。据介绍,“礼让斑马线”活动将持续至11月底。
此次被纳入礼让斑马线的车辆有三类,分别是公务车、公务员私家车、公共交通车辆,简称“三公”车辆。公务车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执行国家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公共交通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
此次,市区共确定20个路口,为首批文明礼让示范路口。在这些路口,将根据人行横道的设置情况、地理位置、流量情况以及管理的侧重,分别确定现场管理和非现场管理的重点点位。
20个示范路口将设置统一的“礼让斑马线”提示标志。“三公”车辆行至斑马线时,须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行。同时,交巡警及志愿者将引导行人从斑马线文明过马路,劝导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
礼让斑马线的执法将分四步:
一是开展现场劝导。交巡警、协勤上路对示范路段、重点人行横道线和重点车辆进行管控,强化对不文明过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不文明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驾驶人的劝导教育。
二是加强路面监控。对于发现人行横道前未停车让行的车辆,将由市交巡警支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取证图片由媒体进行曝光。
三是实行短信告知。对于非现场执法采集到的违法车辆,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时告知车主。
四是处罚交通违法。在活动先期,对未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车辆依法给予必要处罚。
同时,建立违法抄告制度。对“三公”车辆未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交管部门抓拍筛选后,抄告至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客管处等相关单位,由其再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不文明的违法驾驶人实行处理。
此外,鼓励市民对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不文明礼让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
据此,对于未礼让行人车辆,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罚:即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以上三种情形,按有关规定,将均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并记2分。
同时,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如有违反,也将给予相应处罚:即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遇以上三种情形,均将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