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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回复《人民网》网友关于一些身份证无法在银行办理业务的问题
时间:2010/11/22 来源:金典网络 浏览:1588次
《人民网》网友 发表于 2009-10-31 16:36:20
“二代身份证已经办理为什么在银行办理个卡就不行?银行说是公安部门没有认证。这些问题究竟是我们公安部门的问题还是银行的问题?我们的部门一天说什么方便群众为什么这样一个小小的问题都不能为广大老百姓去考虑,还提什么便民?”
公安部回应:留言中提到的“群众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在银行办卡,银行说是公安部门没有认证”的说法不准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授权公安机关依法为我国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效力,公民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只要所持居民身份证是公安机关发放的真实、有效证件,且证件记载的相片等内容与公民本人相符,社会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其办理相关业务。目前,银行机构使用的“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是公安机关提供给银行机构在办理特定银行业务时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辅助手段,在联网核查系统无法正确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时,银行机构应积极采取其它方法进行验证,若银行机构无法举证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身份证,不得以公民身份信息在联网核查系统中无法核查为理由拒绝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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