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播电视台:
你台《关于组建“高邮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请示》(邮广〔2010〕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台以全部网络资产组建国有独资公司“高邮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公司具体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与管理,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此复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