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时间:2011/1/14 来源:金典网络 浏览:798次
本报讯 13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分别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丁一、尤泽勇、万兆良、王鸿、王庆东、孙明如、张贵龙、相文生担任当天的大会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尤泽勇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288名,实到代表280名,符合法定人数。
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德辉在会上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朱德辉在报告中首先回顾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高邮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全面小康高邮的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市争先进位、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
朱德辉说,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全力推动经济社会争先进位、创新发展;组织评议、依法监督,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关注民生、聚焦热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新方法、完善机制,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创先争优、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
朱德辉指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高邮市委领导下,按照“奋战十二五、建设新高邮”的要求,积极行权履职,努力开拓创新,为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朱德辉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中心,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将强化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推进幸福高邮建设;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将务实创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法院院长任国凡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鞠进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一致通过了《高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