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网友见面,不远千里来到临泽镇,因无钱回去,继而铤而走险实施抢劫。11月16日上午,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曹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曹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曹某系黑龙江人,29岁,案发前曾在天津打工。在天津打工期间,曹某在网上与临泽镇一名女网友相恋,于是只身一人从天津赶赴临泽镇与女网友会面。期间曹某花光了自己所带的一千多元,无钱回去,又不好意思向女网友借钱,于是铤而走险,手持水果刀对一三轮摩托车司机实施抢劫,共抢得财物计105元,后被公安机关追缴赃款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