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关于做好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村务公开样式和内容的通知》,要求全市村务公开栏按照固定公开栏、政务公示栏、财务公开栏、事务和群众意见栏四栏进行规范公开。同时,公开内容要拍照备案,每季度由乡镇(园区)民政办组织检查,市民政局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抽查,不断提高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村民对本村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