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市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驻邮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
接中共扬州市委扬委[2010]165号通知,经中共扬州市委研究同意:
免去蒋琪彬同志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职务。
中 共 高 邮 市 委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