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市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驻邮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
经研究决定:
赵书宝同志任高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中共高邮市汉留镇委员会政法委员职务;
雍殿健同志兼任中共高邮市三垛镇委员会副书记;
徐兴春同志兼任中共高邮市临泽镇委员会副书记;
张定林同志兼任中共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潘高凤同志中共高邮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