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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共为406名重点优抚对象理赔589176元
时间:2010/12/24 来源:金典网络 浏览:824次
截至12月21日,我市今年共为406名重点优抚对象理赔589176.83元,占参保保费的91.06%。在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我市已连续8年为重点优抚对象统一办理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赔付比例为住院期间可报费用的80%。年度累计最高赔付标准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每年3000元、60周岁以下每年4000元。
赔付程序为:由被保险人向乡镇民政办提供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和发票原件,各乡镇民政办初步审核后将上述材料上报给保险公司。如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审核,7个工作日内被保险人可获得赔款。在实施过程中,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监督力度,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参保理赔及时准确到位。
2011年,我市将继续统一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32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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