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邮本地网络公司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公告通知 >> 详情
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试点社会化发放 与单位脱钩
时间:2011/9/6 来源:金典网络 浏览:573次
据悉,自今年10月1日起,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方式将由“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按季结算”改为“按月结算”,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离退休人员将逐步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养老保险费实行全额缴拨后,各参保单位每月10日前向市人社局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和工资变动等情况,并向社保经办机构指定银行按月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未按月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加收应缴纳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社保经办机构将对各参保单位人员和工资等实行动态管理,并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好养老金的足额征收。
在实行养老金全额缴拨的基础上,将试点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参保单位,要认真履行代发养老金的责任,应将经办机构委托代发的养老金,及时全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



